根据《关于做好院校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8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院校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豫人社函〔2025〕15号)精神,经单位申报、市人社部门组织专家评估,现将初步具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院校类备案条件的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1日。评价机构最终评价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确认结果为准。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 0391-3997206.
附件:公示机构名单.xlsx
焦作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5年4月15 日